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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证明母亲死亡 遗产继承公证”打死结“?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 记者 陈蓓儿 摄像 弓毅

2017-02-27 17:19


宋女士家住闵行区,她的儿子在念小学,户口在别的区。考虑到今后的学籍问题,两年前,宋女士决定将儿子的户口迁到闵行住处。没想到,这竟是一个”无解难题“。


房产证上有父亲、姐姐和自己三位权利人。父亲过世时,虽然注销了户口,但并没有进行房屋产权变更。也就是说,现在房子的一部分是父亲的遗产,派出所建议宋女士去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的公证,将产证上父亲的名字去掉,再来办理儿子的户口迁入。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


“公证处要我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还有我父母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都要有(身份)证明。其他证明都开出来了,但是我母亲80年就过世了,因为是支内的关系,那个派出所现在已经重新划分过了,找不到了。”宋女士苦恼地说,37年前,母亲在安徽贵池的一个村子里病逝,母亲没有工作、当地的户籍管理也不太规范、当时也没有电子化的记录。现在要来补办母亲的死亡证明,简直不知从何入手。于是事情就陷入了僵局。


宋女士说,虽然母亲的死亡证明难以提供,但是在父亲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明确地写着:丧偶,这难道不能证明母亲已经逝世吗?宋女士多次前往公证处,但得到的答案都是拒绝。真的没有别的办法能证明母亲过世了吗?宋女士很着急,如果这个结打不开,父亲的房产继承就无法完成。迫在眉睫的问题是儿子的户口迁不进来,放远来看,经后一切与房产证有关的事务是不是都办理不了呢?


宋女士焦急地说” 这件事我从儿子三年级开始搞到现在,五年级都要下半学期了,四月十日就是最后的截止日期,我担心影响孩子将来读书,希望公证处能给我们一个确切的答复,我需要什么才能将这件事受理。“


徐汇公证处副主任王剑秋做了26年的公证员,他坦言,继承权公证的确是所有公证业务中最为复杂的,每家每户情况都不一样,他建议市民先来公证处进行咨询,确定所需材料的明细,再着手办理。


王剑秋说,实际操作中,曹女士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不少市民都是在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时碰到麻烦;比如爷爷、奶奶去世历时久远,开具死亡证明就会遭遇困难。不过,公证员一般也会想尽办法,提示市民去寻找其他能够说明情况的材料。”没有的话也可以提供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或者档案所在地提供的证明。如果单位也不存在,那么他所居住的居委会、村委会、有关机构知情人可以向公证员来作证,或者如果他有墓碑、墓碑照片也能作为证据。“

由于被继承的老人结婚时间都很早,动辄半个世纪,甚至追溯到解放前;所以,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也是一大麻烦。宋女士提到的,户口簿上明确写着:"丧偶",能够作为婚姻状况证明吗? 王剑秋解释:”户籍资料里的婚姻状况不一定很准确 ,有的户籍上记载‘丧偶’,但是他(她)现在已经再婚,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蓓儿 摄像:弓毅 编辑: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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