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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分分钟带你了解详细内容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毛奕帆

2017-12-27 16:35

根据习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和上海市政府提出的“破难题、补短板”和打造上海“生态之城”的总体要求,经过历时近两年的调研和修改,2017年9月18日,市政府第16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市政府2017年第57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遵循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按照“全品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思路,坚持系统设计、突出重点、补足短板、分级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要求,重塑建筑垃圾管理流程和制度,重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促进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1、出台《规定》主要目的是什么?


此次出台的《规定》是对现行政府规章《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的废旧立新,也是本市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措施之一。


《规定》制订主要思路:一是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加强垃圾综合治理”任务,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管理“破解难题、补上短板”的总体要求,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体制机制;二是对照中央环保督查意见,在法律制度层面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程管控等要求;三是延伸管理环节,强化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现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理念。



2、《规定》对建筑垃圾明确了哪些主要制度?


《规定》主要制度包括:

一是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制度和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规定》第二章对源头减量与资源循环利用予以专章规定。(1)明确本市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制定;(2)明确扶持政策,规定市改委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使用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等予以扶持;

二是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资源利用设施、中转分拣场所专项规划,《规定》第三章对处置场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予以专章规定。明确市绿化市容局应当会同市住建委编制本市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所需场所和含泥浆预处理设施在内的中转分拣场所的专项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明确区政府为建设责任主体;

三是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制度,《规定》遵循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明确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需经中转分拣场所分拣后进行消纳、利用,规定由市绿化市容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分拣规范;

四是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招投标制度,《规定》明确建设工程垃圾运输单位、装修垃圾作业服务单位均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并授权市绿化市容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招投标办法;

五是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规定》明确本市实行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由受委托的物业企业担任;未委托物业企业的,由住宅小区的业主或者办公、经营单位担任,责任人应当履行设置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单独投放装修垃圾、明确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等义务;

六是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吊销规定,《规定》除了对违法行为设定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外,还设定了吊销运输许可证的相关情形。


3、和旧的政策相比,《规定》具有哪些特点?


一是遵循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进一步发挥立法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是按照全品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思路,按照各类建筑垃圾的特性,明确了相应的处理途径;

三是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专项规划建设、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制度、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中转分拣规范、运输单位招投标办法、装修垃圾清运服务体系、运输许可证吊销规定等管理制度;

四是重塑建筑垃圾管理流程,明确从分类排放(投放)、收集、道路(水路)运输、中转分拣到消纳处置、资源利用的管理规范。



4、对建筑垃圾规范运输有没有保障,是否能做到全程监控?有什么管理要求?


本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均安装了车辆GPS定位系统,能做到对运输车辆的时时监控,而且对车速也能做到监控,同时车辆需要做到密闭运输,且保证车身干净整洁,符合管理要求。市民如果发现运输车辆有超载、泄露洒落、偷乱倒、车身未密闭以及违反限行禁令等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垃圾去哪儿了”或“上海市渣土违规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5、有违规运输处置情况产生,会受到哪些惩罚?


在一个自然月内,因未实行密闭或覆盖运输、超载运输建设工程垃圾、擅自处置建设工程垃圾或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建设工程垃圾等违法行为而被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运输单位,将被吊销运输许可证;对于擅自处置数量巨大的建设工程垃圾、造成较大交通事故或环境事故、投诉举报集中、社会舆情反响强烈的运输单位,则将视为情节严重,实行“一票否决”,吊销运输许可证。


吊销运输许可证后,绿化市容部门将把行政处罚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平时,相关部门也将把管辖权限内运输单位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共享给绿化市容部门,作为吊销运输许可证的依据,让违法违规单位“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6、《规定》中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如何处理,具体怎么操作?


《规定》中将建筑垃圾分为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两大类,并要求进行处置。建设工程垃圾中的工程渣土主要以回填、标高为主;泥浆目前主要通过横沙八期项目进行消纳,其余的也以回填为主。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经分拣后进行处理,主要用于便道铺设,路基材料进行使用,今后主要将进入末端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处理,制成再生骨料

7、《规定》中有规定各区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设置一些装修垃圾的收运处置点,对于小区而言,装修垃圾不断的在产生,但是小区里面有没有暂时的堆放点?针对这类情况,各区或市局怎么样是处理这个问题的?是不是会专门做一些规划?


根据管理要求,居民小区内应当由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来设定地方进行装修垃圾的堆放,对于实在没有地方进行堆放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来指定堆放场所来进行堆放。

目前本市各区均设立了装修垃圾中转分拣场所,中心城区每区一个,郊区分别设立了区级和镇级等多个装修垃圾分拣点,对于末端资源化利用设施,我们在环卫“十三五”规划中有相关设置,目前我们也是在做一份关于建筑垃圾方面的专属设施规划,将有效解决中转分拣点和末端资源化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8、上海的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主要如何应用?


目前本市设置了几处市级末端消纳处置点,其中包括了经分拣后的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其他利用途径还包括便道铺设、回填作为地基材料等。目前我们在进行末端消纳设施的规划,今后这些分拣后的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将进入资源化处置途径进行处理。



9、目前建筑垃圾在本市的资源化利用状况如何?未来还有什么消纳空间?


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刚刚起步,一些区开始了设施建设的推进,部分民营企业也在做一些探索,现在基本以便道铺设为主,一些通过资源化利用制成的各类砖块也在逐步使用,总体来说目前利用率不高,今后通过一些文件的发布,政策的支持,加强宣传等方面,能逐步提升大家对资源化产品的接受程度,逐步提高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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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即将到来的2018年,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将抓好新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能力,开展建筑垃圾规章实施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推进本市建筑垃圾的综合治理工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毛奕帆 编辑:许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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