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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入侵公司网站 敲诈勒索11万元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7-01-13 10:54

【视频】黑客入侵公司网站 敲诈勒索11万元


甘肃人杨某,21岁。2016年7、8月期间,以黑客手段攻击网站服务器,导致两家公司网络崩溃。而他的目的是以此相要挟,敲诈两家公司1万、3万元,称如果不汇款,就继续攻击。

但两家公司都没有屈从,使杨某没能得逞。之后,杨某又以同样的方式要挟第3家公司,总共敲诈得手11万3千元。



杨某最初否认了其敲诈勒索行为,还谎称涉案的QQ号不是其所有。后来又承认是从网友那买的,并说成是应网友请求,将杨某自己的银行卡绑定该微信号,把外部打来的钱款提现后,再汇入网友的账户内,从中收取相应好处费,而对诈骗赃款的事实并不知情。

犯罪嫌疑人杨某:这10万元,不是我们敲诈勒索得来的,我们确实有合作关系。而且他自己跟我讲,合作一个礼拜,已经有人开了10万的户。通过我的推广途径,他们已经开出10万的户,说明成本已经回来了。

账号是买来的?

犯罪嫌疑人杨某:对。

注册信息呢?

犯罪嫌疑人杨某:注册信息也不是我的。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经侦察机关分析,网络账号的注册不受限制,没必要向他人购买,其中微信账号确实也是杨某本人用自己身份证注册的,杨某的辩解显然不合逻辑。

看了片子,我们发现这个黑客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想要搞破坏,攻击网站只是他实施敲诈之前的第一步,心机很深啊。那么,他应该是对计算机方面的知识非常熟悉和了解的?

杨某一直以来从事网络技术工作,在2014年曾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也就是有前科的,而且两次犯案相隔不久。其实,近年来来,IT行业发展是很不错的,像他一个有一技之长的人,接连犯罪,也令我们着实有点想不通啊。采访中犯罪嫌疑人似乎并没有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

除此之外,他还煞有其事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找所谓的理由,大概是觉得对方来钱快,他实施敲诈的对象是专门挑选过的。



犯罪嫌疑人杨某:通过百度搜索,关键字是贵金属、原油现货。

为什么会选择这一类的网站?

犯罪嫌疑人杨某:我有很多朋友,也是买这些东西。我知道,朋友一般都会被骗。因为他们的盈利方式,买5到10万的,钱赔进去了,公司才会赚钱。有老师教你怎么买,买完后亏钱,他们就赚钱,这样的模式。所以我选择攻击这样的网站。

然而这样的狡辩显然站不住脚。最终,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焦小勤:依照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并且其数额巨大,量刑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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