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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 不与培训机构挂钩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朱玫

2017-02-14 14:52


近来,火爆的培训市场,热闹的学科杯赛以及民办学校招生成为社会一大热点。为呼应社会的关切,中小学开学前夕,市教委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的规范要求。


一是限定民办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时间(2017年3月25日-4月7日),除此以外,不得再安排面向非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


二是提升民办中小学招生"三个承诺"知晓率,各区教育局制定民办中小学招生"三个承诺"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学校要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放在"校园开放日"活动通告(通知)、招生简章的显著位置,"校园开放日"期间将"三个承诺"通过书面形式发到每一位参与的学生和家长。


三是民办中小学的校长、教师不得提前到幼儿园、小学作招生宣讲、遴选学生。


四是严禁举行纸笔测试或学科考试,不得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纸笔测试或学科考试,倡导创新面谈方式。


五是民办中小学面谈全程录音录像,覆盖面谈所有环节。


六是民办中小学对学生面谈仅限一轮,严禁组织2轮及以上的面谈。


七是增强民办中小学面谈透明度,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八是自觉接受监督,面谈过程向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媒体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学生和家长可在线提交招生违规证据(照片、音频、视频等)。公布市教委统一举报电话(23116647),各区也公布举报电话。


九是加强对民办中小学违规招生查处力度,落实"双减"措施,建立校长信誉等级制度,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还将民办中小学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标,并责成区有关部门对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的责任人员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为引导民办中小学实施面谈创新,本市开展了学习基础素养视角下儿童入学准备评估研究,为民办中小学面谈创新提供相关学理支撑。
市教委督导室将强化过程监管,确保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公开透明。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朱玫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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