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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而不往非礼也 《反外国制裁法》首次出手

子午观潮

梁亚滨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教授

2021-07-25 20:50

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


7月23日,我国外交部宣布,针对美方错误行径,采取对等反制,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制裁7个美方人员及实体,包括美国前商务部长罗斯。



从我方制裁名单来看,是有的放矢,直接针对美方制定和实施对港政策的国家机构负责人,以及长期从事抹黑香港活动的所谓的研究机构或组织。所以,此次反制行为,既是国际法和我国国内法所赋予的反制权利,更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的必然举措。


值得关注的是,我方此次对美实施的制裁首次援引了《反外国制裁法》。在美国及欧盟在贸易、技术、香港及新疆人权问题上不断对华施压之际,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开宗明义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毫无疑问,这部新的法律是我国反制外国制裁的最新及最可靠的法律工具,让我国采取的报复措施更具合法性和可预测性。


从内容来看,目前中美双方的制裁手段基本一致,包括限制入境、冻结资产账户、禁止提供金融服务等。从实践上来看,我方的制裁行动与美方存在本质区别,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反制,而非美方恃强凌弱的霸权主义行径。



此外,此次制裁行为发生在美国常务副国务卿舍曼(Wendy Sherman)即将访华之际。在中美关系不但趋于紧张和敏感化的情况下,舍曼的访华将是中美在阿拉斯加安克雷奇高级别战略对话以来再一次面对面座谈,对两国关系的走向无疑有着重要的标志性意义,也因此被外界赋予了很多的期待。英国卫报(The Guardian)在报道这次会晤时,使用的标题是“低调的美中会晤将处理高度紧张的双边关系”。


回顾过去三年多来的历史,美对华打压和对话几乎同步进行,已成为其处理对华关系的常态,不会为了对话而暂缓宣布制裁。此次中方在中美会谈前夕公布制裁措施,意味着中方的行为方式也在发生改变,不再坚持以往双边对话前夕尽量保持克制以营造友好氛围的做法,而是直接还击美方的主动施压。这表明我国目前既有经济能力,也有政治意愿,使用法律手段来报复美国的制裁。



至于制裁的效果和代价,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当然,中美两国相互制裁的行为与不断升级会对两国经贸关系和政治关系产生消极影响。格外敏感的国际资本会在政治与市场之间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依然需要时间来验证。但是,国家间的关系是复杂的,经济利益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国家利益的全部。所以,定义制裁效果是困难的。


目前学术界的主流意见是,通过制裁来改变目标国的对外政策几乎是无效的。在现代社会,几乎没有国家会在外部制裁的压力下“卑躬屈膝”。事实上,制裁行为往往会令目标国抵抗外来强制性压力的态度更加坚定,激发其国内的反制裁决心和信念,使得其民族内部的凝聚力更强,越发不可能改变既有的对外政策。但是,制裁的另外一个作用是增加对象的“痛苦”,即让对方付出经济或社会代价。这种效果则根据不同情况和对象而异。



至少从中美两国关系来看,双方针对个人和个别机构、组织的制裁效果并不明显。所以,这种制裁本身更多地体现出各自的政治态度和意志。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3月发表的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面对美方的无理打压,未来我们将会看到更多的反制措施,以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


(看看新闻Knews编辑:赵歆 郝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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