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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噱头太浓 为博眼球称房东“败家急售”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浩亮

2017-02-14 16:43


上海市民冯女士向Knews反映,说她委托一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可是,她家的房屋信息却被其他的中介公司发布在了安居客的网站上。标题居然是“业主败家媳妇剁手急售”。接到投诉后,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立刻展开了调查。结果发现,在安居客网站上,悬挂她家照片的房源信息有很多,而且除了刚刚说的那一个,其他都和冯女士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冯女士说,最近一段时间,她将自己位于栖山路100弄的一套一室一厅房子,委托某中介公司独家销售。可之后,不少买家和她联系,说他们在安居客网站上看到她家的房源信息,标题上写着“业主败家媳妇剁手急售”,所以询问冯女士到底有多大的议价空间。冯女士上安居客一看,发现并不是买家在摆噱头,中介用的确实就是这种博眼球的写法。而且,发布信息的并不是她委托的那家中介,很可能是被其它中介公司盗图,对方写230万税费各付,但冯女士这边则挂的是265万税费各付,跟她期望价格差很远。最重要的是,房产中介怎么会知道业主败不败家,作为业主,冯女士是女性,哪来的什么媳妇。





采访现场,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以“栖山路100弄,一室一厅”为条件,在安居客网站上进行搜索,发现同样使用冯女士家照片的的房源信息,居然有七八条,有的写着“两年前婚房装修”,有的写着“带4500租约出售”,这些信息基本都是由我爱我家不同的业务员发布的。记者以购房者的名义,致电了其中两位我爱我家的业务员,希望能看一看冯女士的这套房子,但他们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转而推销起同小区的其它房源。


我爱我家业务员1:“这套房子还在的就是里面的租客暂时不配合看房。”


我爱我家业务员2:“租约大概到今年6月份结束,我这边和房东联系下吧,毕竟您不看实房我也担心你买到时受损失对吧。”



对此,我爱我家公司客服部经理沙琛然给记者吴浩亮的回复是:经过核查,他们发现最初的这条所谓“业主败家”的不实信息,并不是他们业务员所发。至于其它的七八条信息,很可能是自家业务员与持有独家销售权中介者之间有合作。另外,我爱我家要求是所有经纪人必须有挂牌委托书,把真实房源照片进行上传,对于有些行业内合作的状态,是有可能使用其它一些合作房源照片的,他们后续会对其追踪并追查到底。




而安居客公关经理金子强则表示,他们只是一家房源信息网站,任何中介公司的业务员,都可以在网站上挂载房源信息。至于房源的真实性,他们曾经尝试过要求中介人员拿到上家房产证核对,但这一点操作性并不强;不过,他们有比较完善的投诉惩罚机制,相关的投诉一旦核实,他们会给以处理。 这位负责人还表态,他们会把一些关键字,比如说败家、赌博、还债这类字眼列入敏感字眼,加大人工审核力度,尽量避免以后这样事情再出现。

当然,安居客公关经理金子强也透漏,中介之所以使用虚假照片,主要是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因为对周边环境熟悉的中介来说,你把照片贴出来,他基本能知道是哪个小区哪栋楼的哪个户型,甚至能准确知道门牌号,所以大部分中介在保护自己独有房源情况下,会用很多虚假的照片。



那如果房产中介人员擅自发布类似“败家”等字眼,从法律上如何认定呢?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胡玥介绍,从目前来看,假设中介发布的信息不实,并且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负面的社会评价,或者说侵犯了他人隐私,应当是属于侵权行为,不过客观实践上,认定取证非常困难。比如当事人首先要证明信息不实;还要证明侵犯了自己的名誉,导致社会评价降低;另外,也要证明这个信息确实是由当事人指称的中介人员发布的,这几个环节举证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无论买房人还是卖房人,在委托房产经纪人发布相关信息的时候,一定要尽量保护自己隐私,在签收独家委托协议的时候,更要将相关权责明确约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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